2月23日,许霆ATM机恶意取款一案在广州市中院重审。重审实录经媒体报道后,许霆在庭上的经典语录引起了众多网友的非议,之前几乎是一面倒的支持局面悄然发生改变。不少网友在“拜读”许霆的“我替银行保管钱”等经典自辩语录后,第一时间在网上留言倒许,直斥“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网友认为许霆受审时毫无悔罪表现,言行令人费解;但也有网友指出,许霆原本就无罪,何须悔意?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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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庭上自辩遭声讨 网友定其七宗罪
许霆受审自称“坦荡荡” 被指无悔罪表现
许霆无罪!
许霆案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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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无罪,不需悔意
大言不惭,当众扯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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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03-06 15:06]正方匿名
替银行保管钱~倒许的认这句话有错?那是因为你们能力有限,不能理解.就当时那破ATM谁知到了谁不会去取??难道那个时候钱在ATM比许霆处安全?
许霆
[03-01 22:18]正方匿名
假如我在路边捡到一袋钱,自己留起来了,你们说这算有罪没罪呀,我觉得这不能用法律问题,这只是道德问题,好像国家没有规定捡到钱不上缴就是犯罪!!
银行: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有错都是老百姓的错!
[02-27 09:02]satan1981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判无期
[02-26 21:52]正方匿名
他拿了钱,跟现在怎么说有关系吗?法律应该是按照他做了什么,怎么做定罪,而不是做完了怎么说定罪吧。他从一个失效的取款机里拿钱,请问和从马路边一个放着钱的纸箱子拿钱有区别吗?难道那个纸箱子上贴着XX银行几个字,从那里面拿钱就有罪了吗?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好事,你会错过吗
[02-26 21:51]小草
我想我不会错过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去取钱,想想现在的房价格,现在的猪肉价格,你能不动心吗 再说拉 银行出现这种状况,把所有责任推给当事人,真的太卑鄙拉 人民法院为人民,对这种只要做个简单教育不就行了吗
许霆在庭上的自辩很有深度,只是自己的表达能力不行
[02-26 20:44]正方匿名
许霆在庭上的自辩很有深度,只是自己的表达能力不行1、我替银行保管钱!许想玩一把幽默,可反应能力及口才太差,律师也不会替他解释.他用这句话是反讽判他无期的悲愤。我替银行保管钱!表明了他牺牲自己,保护了大家.如果许自己不把所有的钱取完,会涌现出多少个被判无期的许霆。这样讲岂不是正好反驳了检方的把钱放在柜员机中更安全的说法。2、关于害怕 “我一直坦坦荡荡”不是盗窃罪,不是刑事案件,简单的民事案件,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3、关于抓获 “早点抓我,早点解决”既然银行报了案,公安也立案,而且通缉了,不就是早点抓我,早点解决问题吗,不然拖到60岁了,还是通缉犯,老婆也娶不了,孩子也生不了,钱也赚不了,成了千古的罪人,早抓早成名。4、关于退赃 “我们可以宽容大度一点”公安都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了,法院一审也是道歉罪,无期,这种情况下还钱有个屁用,为什么要还钱呢,等判无罪的时候才是还钱的时候,履行民事义务。5、关于银行 “有义务提供没故障的取款机”对于广大储户,这句话有错吗。6、关于同案“距离产生美吗?”这个要感谢法官,要不判许霆也是盗窃罪,执行有期徒刑2-3年,许霆就不会上诉,可能就不会有法制的进步了。
为什么删除我的贴?
[02-26 19:21]百姓的保姆
既然不让别人说话,何必搞这个垃圾网站,请问我发的贴有问题吗?傻仔!
银行是事件最大祸首为什么不追究?????
[02-26 18:40]正方匿名
言之有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什么不追究银行和ATM机生产厂家的法律责任。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他们,不找自身原因,却拿弱势群体的小老百姓来替自己顶罪掩盖自身的罪恶,真是无耻到极点。如果问题最本质的根源都不敢面对,不追查,这样的事件还会再次出现,银行方面的各种苛刻利己条款,玩忽职守、相关预防和防御机制的严重滞后是此事件发生的最大祸首。法院如此舍本求末究竟为了什么?银行的做法又有什么道德所言呢?
[02-26 16:43]阿久
他原本无罪谈何认罪,是物主的过失和银行的失责造成的损失,许霆罪从何来.
[02-26 15:55]正方匿名
原本同情你,没想到你如此厚颜无耻,同情你是因为该判有期判了无期,不是说你没有罪!!果真如此嘴脸,与国家法律叫板,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应该重判!
[02-26 12:44]正方匿名
判重了!
[02-26 10:35]正方匿名
那些说有罪的人 好愚昧 我就不信你们的觉悟会有那么高 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去还给银行 你骗谁呀 我说就算是法官去取钱遇到了 也不一定会把钱去给银行
[02-26 09:53]正方匿名
法律总是滞后的,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把法制建设跟上去
[02-25 23:02]正方匿名
许霆表达的确不很妥,不要要求人人都有很良好的语言能力,这可能吗?你以为你口才很好??上法庭判刑这等大事不会说错一句??某些人就抓住这点不放想转变事情实质.我们要支持的不单是人,还有公平公正的民主与法律。许霆败了,以后平民就是大企业可以随意一脚踩死的蚂蚁了~ ------- 中游首屠
[02-25 19:37]正方匿名
不是罪也不应视罪。
[02-25 19:32]正方匿名
置顶北京大学博士罗翔说到银行随便拿钱。是罪但不应视罪。 我认定;取了钱。签了真名。签了真地址。提交了真身份证。填了具体单据。少写了168300元,在银行提供的亿无二失的柜员机的功能下。
[02-25 16:06]正方匿名
许霆在庭上的自辩很无知,但是,无论他在法庭上如何说,都不能拿来做有罪无罪的依据,法庭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不该以道德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银行有约在先“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可视为银行与储户的合同条款,双方都得遵守。既然银行少给了钱要储户自己负责,储户不能向银行追讨,储户自己接受教训,那么银行多给了钱自然要银行自己负责,银行不能向储户追讨,银行自己接受教训就是了。
许霆案量刑过重的又一铁证!
[02-25 13:47]正方匿名
从二审中许霆的答辩完全可以看出来,许霆的心智不健全,属弱智人士,对自己的行为不能负完全行为责任。所以说判他无期,纯属欺凌弱势的智障人群体!
[02-25 12:46]正方匿名
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明白什么是“偷”这个是我们的司法一直没有搞明白的词。实际上机器程序混乱,出现漏洞, 和同在柜台上,银行的工作人员出现精神混乱或失误,我取10000,他给我1000,然后我没有数离开柜台,银行不认帐。或是我取1000,银行工作人员给我10000,况且我知道离开柜台后,银行发现失误后再找我这个和许霆案没有太大的区别。显然,许霆在取款时,是和银行的工作人员在互动,这那么这里的犯罪分子就不止一个许霆一人了。同时,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和机器打交道,消费者要负出更高的成本。-------------------------------------社会进步了,科技进步了,法律落后了。
[02-25 12:12]正方匿名
他确实有她的错,但是判的过了,为什么都是老百姓的问题,银行没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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