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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战况:0:0]
强烈谴责和BS为WF做代理的律师  身为律师,应该有一定的道德观和分析能力.此事事实如此明显,起码JY去世后,WF一家藏头藏尾,就说明了问题. 给这种毫无人性的"人"做代理,那么这位律师的人性在哪里?  我们都是中国公民,一个以道德和法律为社会准则的国家,不是在美国,为了钱可以为杀人犯,强奸犯做辩护的国家!!!!!!  居然还说:我了解的是两个版本!!!!!!!!!!!!  道德的沦丧,表现在法律人士这里真是社会的悲哀!!  此事的关键不在于JY采用何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在于背后的原因!!!她是被逼迫的,这是一个策划好的谋杀案!  中国有句古话:气死活人不偿命...........现在可不是这样了,在如今的法律社会,气死人也要负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的!!!!!何况JY事件绝不是"气死人"这么简单..............  有人称我们这些网友为"网络暴民",那么WF一家和DF是什么?他们在JY绝望,抑郁的时候都做了什么?????!!!!!!!!如果他们属于不"暴民"之列,只因为他们对JY的逼迫和摧残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吗?如果只因为他们的没有亲自动手,其行为就与谋杀有区别吗?  我们的社会如果道德沉沦到连WF这种人都不能谴责了,还有什么未来可言?!还有什么和谐可言?!我们都是中国公民,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我们有言论自由,我们有谴责社会道德沦丧行为的自由和义务!!!!!!!!  另外,对"撒加的橡皮鸭子"TZ表示由衷的敬意!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如果看到这些,也许就是感慨一番,但是他的行动绝对是推动了对社会败类的道德审判!!!!!我们-----至少我会支持到底!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自杀者,我最爱说的话就是:可惜啊,连死的勇气都有了,还有什么不能战胜的呢.........可这次,我觉得不一样!!!!!因为JY,她有了第二次选择,可是WF的父亲和他们一家,借此害死了JY..........这是不一样的,连上帝都给了她第二次机会,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    不管JY和他们家有何种的恩恩怨怨,难道一条年轻的鲜活生命的离去,都不能让他们给死者一点起码的尊重吗?????????!!!!!!!!    在冰冷中的JY,不知该往哪里去,此时的她会唤起这些人的良知吗?晚了,一切都晚了.........他们是应该遭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的!!!!!!    再次重申我的观点,这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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