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市居民韩浪由于自己的儿子被邻居张家孩子掐死,其后索赔未果,于是将硫酸泼向了仇家女儿致其毁容。8月27日,韩浪被判刑13年并赔偿受害者48.8万。宣判后,原告被告当庭对骂,脱下法袍的女法官目睹后,斥责张家父亲在当初的赔偿问题上的无良:“你先问问你自己的良心”。这件事情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与思考。作为法官,既然判定原告胜诉,为什么在脱了法袍之后又斥责他的无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