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商务车司机在番禺南村市新路北段洗车时,遭遇两歹徒飞车抢夺。得手后,两歹徒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逃窜。据称事主驾车追赶撞上摩托车,双双掉进七星岗公园附近河沟。两歹徒当场身亡。警方随后将事主带走调查。 针对此事,论坛上网友激烈争辩,有网友认为“支持司机!应该无罪!”反对者则认为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漠视法律,漠视生命。你怎么看?
更多背景资料
男子遭飞车抢劫撞死抢匪,九成网友叫好
撞击“飞车党”是唯一的“正当防卫”
我不认为抢夺者应该被撞死!
男子遇劫后撞死抢匪,该叫好么?
更多爆料>>
车主无视法律!
抢匪害人害己!
[评论:23条]
[评论:86条]
234
5540
[昨日战况:0:0]
反方观点
自毙
[08-22 20:43]隐形的翅膀
活该,多行不易必自毙啊......
[08-22 20:32]反方匿名
抢匪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不要要求我们善良的公民去珍惜他们的生命了啊。
撞的好
[08-22 19:01]江南刀客
撞死更好
制裁
[08-22 18:48]axinzhi
代表太阳灭了你
法律一定要罪受
[08-22 16:19]反方匿名
现在的社会就是因为好人太遵守法律吃了多少亏坏人可以打擦边球好人就不能?多次碾压致人死亡的判死刑了吗?乱世用重典
坏人死了活该
[08-22 15:20]反方匿名
劫匪咎由自取,该死,死得好。
我提两点
[08-22 15:04]幸福小麦
一、劫为什么走上不归路?如果是好逸恶劳也就罢了,如果是。。。。二、撞死人的司机有没有两次碾压,如果没有。其情可表。
好
[08-22 14:30]好
好
该出手时就出手
[08-22 13:46]反方匿名
杀无赦!!!!!!!!!强烈支持车主!!!!!!
来而不往非礼也
[08-22 12:03]不愤则已
商务车司机最多也只能算交通事故而已,
大家不要偏激
[08-22 10:25]反方匿名
空手道黑带,自信能放倒对方的,自己解决,就不要麻烦警察大叔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就用法律武器,不过如过一星期后又在街上碰见对方,你只好再次运用法律武器!
见一个杀一个
[08-22 10:11]反方匿名
农夫与蛇的故事,小学生都知道.
对恶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08-22 09:43]路见不平
依照反方说法,下次我碰上这种事,先找本法律方面的书研究透彻,而后在进行“见义勇为”,如果能追上,如果有幸他能听我说两句,那么我立即展开对抢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直到其痛哭流鼻涕,当场自杀为止~!! 这样既保证了受害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又不因为防卫过当而让我负罪。
多碾他几回
[08-22 08:43]撞死他
本来事情发生后,我们的警察叔叔应在第一时间到场捉拿,但很遗憾,我们的警力不够,所以只能用法外之法处理,这人做了警察应做之事,只不过发生点意外而已.应鼓励之.
中国的法律跟不上中国发展需求
[08-22 08:17]反方匿名
在广州,一个抢劫的罪犯,即使伤人被抓也顶多十几天就放了,小偷被抓也就顶多写个悔过书就放了。这样宽松的法律,谁会去顾忌!而且据调查,广州大部分执法都是保安,而据罪犯描述,大部分保安都是有向小偷和抢匪收取金钱利益的,所以犯罪团伙肆无忌惮的,甚至敢在警察旁边下手偷抢,即使连保安下班也从事盗抢活动!纵使广州的治安表面上很好,但暗涌却多如繁星!要是香港,小偷或抢匪被抓后,会被法院提堂审理,由律政处对其发出起诉,最低刑罚也要坐几个月牢!要是警察私放犯人,警察将会被内部处分或革职!而香港并没有保安,只有由市民工余时间自愿参加的辅警,辅警是经过和正规军装警察一样的学习训练,得到资格证才能上岗的,配备和正规军装警察是一样的!不过归根到底还是广州的“无掩鸡笼”政策,对外来人员实施比本地人更好的优惠政策,只是外来常驻人口比本地人口超出六、七倍!而警力却完全没有增加,只是通过廉价请来的保安作为维护治安的主流,所以才导致广州成为全国犯罪黑点!
[08-22 08:05]反方匿名
这些抢东西,偷东西的人都必须去死
让我来当最高法院的院长吧
[08-22 00:27]反方匿名
1、追抢自己的歹徒就不算见义勇为了吗?是不是要等别人来追别人来抓才算?2、歹徒抢劫后飞车逃走,是不是犯罪终止,还是犯罪进行中,如果不制止,会不会威胁到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3、法律和执法的立原则是震慑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震慑公民保护犯罪。
[08-21 23:26]反方匿名
该!
[08-21 22:12]反方匿名
活该 撞得好
活该
[08-21 19:20]反方匿名
要是全民都对劫匪厉害起来,这个社会治安就会好的多,应该给车主一定的奖励,并且由劫匪的家人支付修车和看病的全部费用。个人观点
1
2
3
4
5
发表反方观点
昵称:
(不填即为匿名)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