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名高校教授昨日上午为自己的爱犬签订了一份价值100680元的葬礼协议,费用包括送别礼厅使用一次18000元,豪华送葬车10000元一次等。在亡犬的灵堂上的挽联上,采用了“人狗情未了”的主题标语。 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教授该怎么给他的爱犬办葬礼,而是在于,殡仪馆该不该给狗办葬礼?这到底是体现众生平等,收费治丧,还是一种可笑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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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葬爱犬:我们到底在倡导什么?
人狗情未了,教授10万为爱犬办葬礼引发争议
另类情感:狗与人这狗东西
狗性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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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治丧很正常
这是对人的侮辱
[评论: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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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收费办葬礼,没什么不可以!
[07-23 09:13]
首先,众生平等,殡仪馆既然可以给人办葬礼,就可以给狗办,新闻中也说了,在老人生病的时候,只有这只狗陪伴在老人身边,给老人带来无尽的安慰和快乐,可见狗比老人的儿女都更关心老人,办丧礼在道德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其次,殡仪馆是一个商业机构,收钱治丧,这很正常!
正方观点
我支持教授你没有错殡仪馆也一样
[07-25 10:06]正方匿名
殡仪馆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企业,钱是他唯一的目标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在一些发达国家有宠物餐厅。有可以载狗的汽车。“尸体”为什么一定就是人呢? 不知有什么法律约定吗? 高校教授也是人,他也有感情的,我说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老虎吃人无罪,人吃老虎不行。这样问题就应该很明确了。认为世界上人最自高无尚的请你们清醒些。不同意的人证明他有强烈的自大倾向。人、狗、驴、猫等我们可以统称为“动物”区别就是人类在过去的时间里认为统治了人以外的任何“动物”在人的世界里我们也强行的分成了若干的“民族”等级以及“身份”等级,这些都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以及地位。动物的感情要比人类丰富而且单纯,他们没有太多的欲望也没有强盛的嫉妒心。他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知道10万元代表什么。但是和他们“相依为命”人却懂得这10万元可以换来一种自己10几年的快乐生后。在自己寂寞时可以有一个说话的对象。。。。。。。。同时我还想说如果这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人,如果教授拿出10元给他作为感谢也许又要发生一场财产争夺战了。“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动物。
[07-25 08:13]正方匿名
1,狗和人都是动物2,狗是一条生命3,相当一部分人不如狗4,既然这部分人死的时候可办葬礼,为什么狗不能?
人狗情
[07-24 14:25]正方匿名
近80岁的光棍老林头,偶而拾到一条流浪母狗,孤老男寡母狗,产生了深深的人狗情,似也情理中,只是略碍风化,随它去吧。
人畜不分
[07-24 13:09]正方匿名
这个殡仪馆人畜不分啦!
畜类丧礼
[07-24 13:07]正方匿名
这个殡仪馆可以给驴、猪、马、牛---畜类办丧礼吧?
[07-24 11:40]正方匿名
批广东人绝对不会这样做,一般直接下肚
[07-24 08:31]正方匿名
把狗"请"到饭店入座可否!
[07-24 08:28]正方匿名
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这个社会人的心理已经不是那么善良,想想在你最困难的时候谁会站在你身边,一个没有,但是狗呢够的忠诚你们不明白吗,假如拿十万去拯救贫困学生自己就一定会有好处吗,这个社会很现实,再说钱是自己的,愿意给谁就给谁,那些贫困学生有不是自己的老爹,凭什么就要把钱给他们呢,简直可笑!!!!!
[07-24 08:20]正方匿名
座公交车尚不准带狗,何况殡仪馆!严惩殡仪馆负责人!人狗不分!
[07-23 20:44]正方匿名
据报道,贵州省有个教师在不长时间里把几十个十三,四岁的女学生弄到六盘水(地名) "卖处", 教师?!!! ? 我们的社会怎么了? 我赞成先关心好,抓好人的事,再管狗事.
这家殡仪馆应该改名,同时该业务受理范围
[07-23 19:04]冷心
作为一名高校教授花巨资给爱犬办隆重葬礼的事,暂且不提。 先说殡仪馆的确做了不该做的事,就是给狗办葬礼,在中华汉语字典中,殡仪馆这三个字:“殡”是停放灵柩,“仪”是容貌,“馆”是场所或处所。“柩”是装有尸体的棺材,“尸体”是死人的身体,“棺材”是装死人的器具。殡仪馆是干什么的,我想谁都懂。 试问殡仪馆:1、殡仪馆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是为民办事还是为狗办事?你的主管部门有没有这项职能? 2、虽然是市场经济,看看你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考虑改名和改业务? 殡仪馆应该拒绝吧 作为一名高校教授,为你的“人狗情未了”怜悯,可叹!同时,你的行为能否影响到学生,那么对社会有多大影响呢?你考虑过吗? 这名高校教授应该看看心理医生吧
狗是人最忠实的朋友
[07-23 18:12]...
有很多实事证明,当你有钱的时候,女人、朋友多得是。..........等你哪一天突然出了意外什么也没有的。能留在你身边的还能有谁?你的女人?还是你的朋友?你什么都没有了!!!!能留在你身边的只有你那忠实的狗,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直到他死去,都会对你依依不舍..............俗话说“狗不嫌家贫”你能够体会到是什么......
支持
[07-23 18:00]爱狗人
首先:狗---------它是由灵性的动物,它也和你一样同样有感情,不知道反方的朋友有没有养过小狗,记得在我5年前,我养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有一天它跑到了外面,不知道是吃了什么,中了毒!~在他就要死去的时候,他的双眼紧紧地看着我,那种眼神...................我清晰地看到它在流泪!!!!~他是多么的不相离还我,
十万可以拯救多少贫困学生
[07-23 17:07]正方匿名
作为一名高校教授,居然也会做出这样不可理喻,让人痛心的事!他愧为一个教授!为他感到羞耻!爱狗无可厚非,难道就只有花十万才能表达他的爱吗?他是想让世人知道,还是让他的狗知道?还是想让人知道,他很有钱?又试问他为希望工程,贫困学生,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捐助过多少钱?如果,他真的有那么多钱,有那么多爱心,为什么不考虑首先考虑贫困地区不能上学,而渴望上学,或者需要这些钱的人?如果,他能把这十万捐助出来,表达丧失爱狗的心痛,相信会更有意义!
[07-23 16:08]正方匿名
不知道人类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是哪里来的,动物怎么了?动物不会尔虞我诈,不会污染环境,除了必要的生存需要不会滥杀无辜。地球不是人类盖的房子,没有人类地球和他庇护下的其他动植物或地一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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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狗办丧礼,这是对人的一种侮辱!
[07-23 09:19]
人与动物毕竟不一样,就是情感上也不能与人相提并论,那是不同的情感世界,从个人情感上来说,这样做可以理解,从社会道德伦理上来看就不足取了,更甚者,殡仪馆竟然为狗办丧礼,实在是对人类的一种侮辱,人狗不分,不管怎么,都是荒唐!只要想到炼尸的炉人狗同用,心里就受不了。
反方观点
[12-16 12:46]反方匿名
中国的教育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还培养那么多大学生出来做什么?培养出来的都是与社会脱节的人,有多少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所以有些钱该怎么用就怎么用吧,是别人自己赚到的钱,你们能管得着吗?人类的本身就是动物,只不过就是智商比别的动物高了点,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不要把自己当神来看了!
[08-25 23:49]反方匿名
100000.00要存好多年哦!!!!!!!贫富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反对
[07-31 01:39]反方匿名
哎````````````````````````````````````````
无独有偶
[07-25 13:59]反方匿名
吉林伊通靠山镇女子刘莉为她的爱犬 狐狸精举行了一场可谓豪华的婚礼 7000元可制冷的水晶棺 殡仪的乐队还有殡仪师 为了给狐狸精开追悼会 刘女士准备了一个多星期 不但聘请了乐队和主持人 还准备了演讲稿 悼词 最后还把与狐狸精交配过的小狗和狐狸精的子孙也邀请来参加追悼会12月8日一大早 刘女士在自家大门口狐狸精牺牲的地方摆上了祭台 狐狸精被洗的干干静静躺在水晶棺里四周鲜花掩映 面前摆放的是它生前爱吃的东西 傍边是它得的奖杯和证书 "亲爱的狐狸精哥哥你别走, 你是我的情人......';';伴着哀乐一个女孩以狐狸精的情人身份悲伤的念着悼词......
[07-25 10:43]fish
感觉有点哗众取宠,有这么钱还不如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中国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这些钱用在狗的葬礼上,未免太可笑,都说生死一场空,人都如此,况乎狗??用这些钱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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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1:33]99999999999999
可能是对它儿女的一 种惩罚还是可以理解的吗?
人与人之间
[07-24 22:51]HYG
这位教授对同类(穷人)的同情心如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们又付出过多少?
[07-24 22:27]反方匿名
别说是狗,换作一个陌生人,任何一个付出自己全部为陪伴一个老人度过一段时光的生命都值得用这10万元下葬,因为它付出过,下葬它的人是在感恩!你们一个个嘴上说得厉害,不过是跟风骂人,只知批评别人“怎么样”,从来不想想“为什么”。有付出就有回报,你们又付出过多少?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给需要帮助的人捐过钱?在这里叫得最凶狠的,说说你为别人做了什么?你凭什么说一条狗命不值这十万元?
变态
[07-24 21:10]反方匿名
畸形的服务源于畸形的需求
[07-24 19:50]反方匿名
有钱也不须如此炫耀,捐一点给别人,岂不更为高尚
[07-24 19:23]反方匿名
CCTV.com消息(新闻社区):怎么才能更好的处理死了的宠物的后事呢?广西南宁的王先生就从这中间看到了商机,前些日子,他就想开一家宠物殡仪馆,可万事俱备,就差这审批手续了。 宠物殡葬馆老板 王先生:这是狗的陪葬品,这是狗下葬时穿的衣服,这些泡沫是拿来装狗的。 王先生告诉记者,宠物殡葬服务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很多年,宠物尸体可以火化,也可以经过无害化处理后直接埋葬,甚至还有海葬、树葬等服务项目。参考外地的宠物殡葬业务,王先生他们也给自己的殡仪馆定好了价,每笔业务最低100元。可审批手续递了几个月,到现在都没法办理。 王先生:去到防疫站想申请,防疫站又说这种事也是难搞的,怎样搞怎么处理我们现在还没有出这种条例。 那宠物殡葬业务到底合不合法呢?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我国,殡葬事务依据的是《殡葬管理条例》,可这项《条例》针对的是人体,动物殡葬是个新问题,就是说,这项服务在法规上还是个空白。
宠物殡仪馆
[07-24 19:19]反方匿名
成都市民记住这家殡仪馆,它是宠物殡仪馆,一旦有丧事别走错了。
[07-24 19:09]反方匿名
下面是一组对话,很有启发:甲:宠物殡仪馆为什么不让办理?!去办理他们就说殡仪馆管理条理是针对人的,不针对宠物。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经营宠物殡仪馆?乙:只要你去工商部门去申请执照就可以了,不用去找什么政策,因为你的想法是前无古人的想法没章法可寻的。希望你能成功。记得加我为你的好友啊,你可真逗。甲:谢谢你哦,他们还是不给办。这可是一个商机呢
[07-24 19:00]反方匿名
殡仪馆为狗办葬礼违反“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是违法的!!殡仪馆管理条理是针对人的,不是针对狗的!“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引导、规范公民的丧事活动,提倡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丧葬活动、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第九条 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有运送条件的,也可直接将遗体运送到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在医院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并办理遗体移交手续。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提交由死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 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由居住地的乡镇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日。 逾 期应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社会公共墓地是社会公 共服务设施,属于殡葬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 设置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殡葬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 实行规范、 文明服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不得刁难死者亲属。 第二十九条 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社会公共墓地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社会公共墓地违反本条 例规定乱设项目、乱收费用的,由物价部门依法处理。
用法不当
[07-24 14:42]Weliam
把这些钱捐给偏远山区需要上学的小朋友有多好啊。我一向反对把狗当人看的养宠物行为,每天早上在小区都看见很多人出来溜狗像对小孩一些,弄得人不像人,狗不像狗。有爱心是好的,但不能把这份爱心转移到有需要的人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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