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最牛的钉子户”目前被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搬迁,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您认为,在法院的裁定面前,这位史上最强的“钉子户”是顺从的搬走呢?还是顽抗到底,等待强制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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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判决“最牛钉子户”22日前搬迁
关于重庆拆迁“最牛钉子户”的更多角度观察
冷眼看,物权法如何保护重庆最牛钉子户?
重庆:最牛钉子户索要2000万一事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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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全大局,搬
维护权益,不搬
[评论: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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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观点
路过
[11-05 10:18]老衲
呵呵,那图片真有意思~说的也真有意思~孤岛和凌波微步都出来了。法律和制度就是为老百姓设计的,为权利服务的,初中都学过了,这老哥看来是没上初中啊,,,不服从?找死啊,不过你的精神我欣赏,就像上面说的已经牛叉了这么久,抗衡了这么久,不在乎再多三天,呵呵~
[04-05 14:37]登峰斩龙
她们如果败了,明天我们的家也会因公益利益而被强盗拆除。以后我们就要扒马列路了~~
孤高的丰碑
[03-24 18:55]反方匿名
那不是一栋孤零零的破房子。那分明是傲立于冰霜中的一剪高洁的寒梅,是中国百姓反抗权贵强权,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不朽纪念碑。
去他妈的合理补偿就要搬迁
[03-24 13:27]反方匿名
本来就是开发商与私人之间的事情,合理补偿?什么样的为合理补偿?不愿意搬迁就是不愿,你那不是强买强卖吗?真的要是合理了,还会不搬迁吗??
[03-24 12:14]反方匿名
都说百姓有些盲目,我不觉得。因为我们还知道为了生存,为了不公,用自己去挑战这些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也有找关系托人的平等,不过你没有这些开发商有钱,所以我相信你必死,不过要向你致敬,革命那有不流血牺牲?历史会记得你们。再回过头来说说那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你们继续这样冒天下之大惟,只会激化我们仇视你们的心情。算了吧,再谈谈一下,就当扶贫,少买一辆车,少养一个妞,钱不就出来了吗。坚持下去,你们是拆了房,也拆了民心。
当然不搬了
[03-24 00:03]小叶
政府就要支持这样的公众行为,不然各种事就由公家说的算有什么意思呢
不搬
[03-23 21:09]反方匿名
我个人认为,我们这边有家工厂要征土地,差点出人命呢!所以我觉得老百姓的利益应该也要有人关注下,起码也要保护弱小.现在不是提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不要做让农民流泪的事就足够了,还什么权益????太空洞了.
[03-23 16:50]就是不搬
支持杨武兄,就是不搬。钉子户的出现并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而是政府和开发商自己乱搞造成的,拆迁前问过我们吗?凭什么你们看上了,扔两个钱,我们就必须离开自己的家。
标准
[03-23 15:35]法理
这种现象当今社会存在很多,焦点还是一个利益问题,如能彻底的解决利益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就这类事件来说,我觉得首先政府在决定对某一地区进行规划时,应该全面彻底的了解民心民愿,站在宪法的角度上,此类事件应该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拆迁前政府应该给出一个补偿标准。正是这个标准的高低决定了公民到底愿不愿意配合政府。所产生的费用,应有政府和开发商均摊。 这样做虽然会打击开发商的积极性,也许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但我想真正和谐的社会,不是把虚有的繁荣和业绩建立在广大公民的痛苦身上的。
回"透过现象看本质"
[03-23 15:10]一知识分子
我不明白,你说啦,半天,不知道你是支持搬还是不搬。首先告诉你,本质问题是房子是人家吴户主,不是别人的,公民的物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你明白吗,这是原则问题。 给我们的现象就是开发商要拆迁吴女士的房子,表象不仅采取了断水、断电、断路等强霸流氓做法,而且动用了法院,这是社会关系,其本质就是不按照国法办事,超越了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和物权法,强权大于法。 “天价就是公平正义吗?一万两银子三个馒头你买吗?当事双方拼的是商战,扯那么多口号有意思吗?”什么叫扯那么多口号,我们创造和谐社会,要求和谐难道错啦吗,你做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如果你以这个心态对待社会的不公平。我想,当你有什么挫拆的时候,将变成“狗不理”的局面,甚至众叛亲离。因为你对社会,对人民没有什么贡献,也就是一个“行尸走肉“。
[03-23 13:49]反方匿名
公民私有财产应受保护!
支持
[03-23 12:53]反方匿名
这是中国公民应有的权益!
注意安全啊
[03-23 12:38]反方匿名
坚持斗争, 也要注意安全啊,
壮哉杨武
[03-23 12:35]凤舞九天
老蒋故居千层饼,老外行宫磨坊棚,沪上武定今犹在,重庆铁马幸有钉。壮哉,杨武,怒哉,雄起!!!!
兄弟,全国人民支持你和开发商干
[03-23 12:31]幸福小麦
不管你是对是错,钉子户都是弱势群体没有人保护。如果有人保护有人考虑你的利益,那么就没有钉子户了,就好比三峡工程没听有一个赖着不走的钉子户。说明什么。没有钉子户只有无良无德的开发商,三峡是大工程,国家是开发商,自然老百姓个人的利益有根本保证,中国劳动人民是善良的。举家搬迁不也挺顺利的吗。为什么你那个破工程就出了个钉子户了。不是人的问题。 我呼吁网络和舆论媒体支持一个钉子户。遣责无良开发商。
我看钉子户
[03-23 10:46]小径悠悠
现在个人的权利太难得到保障社会太复杂国家指令与出发点是好但是下面执行有问题!普通人民的权益谁来维护?
[03-22 23:55]反方匿名
房子是有权利有钱人的私人物品[03-22 17:30]无房国房屋:一种可以遮风避雨的,夏天可以乘凉,冬天可以保暖,累了可以休息,困了可以睡觉,伤心了可以大哭没人会管你,学习“法律”,爱人甜蜜,赡养老人的一种非常昂贵的,奢侈的,遥不可及的,当国家有需要必须立刻搬出的,不搬可以让流氓“代劳”的,任何不非常富裕人可以买得起的,一种日常生活必须品。 -------------------《辞海2200年版》
[03-22 23:54]反方匿名
坚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人民权益卫士。
[03-22 23:45]反方匿名
以我之见,多些屋主这样的英雄,社会就更公平了,司法亦会越来越进步了。开发商们便不敢肆无忌惮了。
所谓“大局”
[03-22 23:30]无我无谬
所谓“大局”,在我们国内,又有几次不是利用这样的号召来让某些小集团进行掠夺???国民对内不能保卫自己的财产,对外如何保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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