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最牛的钉子户”目前被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搬迁,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您认为,在法院的裁定面前,这位史上最强的“钉子户”是顺从的搬走呢?还是顽抗到底,等待强制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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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判决“最牛钉子户”22日前搬迁
关于重庆拆迁“最牛钉子户”的更多角度观察
冷眼看,物权法如何保护重庆最牛钉子户?
重庆:最牛钉子户索要2000万一事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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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全大局,搬
维护权益,不搬
[评论:17条]
[评论: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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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战况:488:7319]
法院责令,胳膊拧不过大腿
[03-20 11:26]
虽说“钉子户”牛叉到这个地步,是在是不容易。可是口气再硬,脾气再倔,房子再结识,也抵不住法院的一纸判令,再说了,预期等着违法,让法院叫人开着推土机来把房子推了,还不如先自己搬了,耗了这么久,要求的补偿也没有结果,还是不要再徒劳无功下去了吧。
正方观点
还是应该搬迁
[03-28 15:09]胡朔
杨武夫妇的维权精神值得肯定和赞赏。但局部要服从整体。如果大家都象他这么牛,城市建设、社会发展还搞得成吗?况且他们提出“同位置、同方向、同结构”的补赏方案已属无理刁蛮。所以应该依法搬迁。
就一个问题
[03-24 11:34]正方匿名
你给的搬家钱太少了,还不够人家安家呢.这是老百姓最实在的问题!钱给的多,还会有这事情发生吗,至于钱背后的故事这谁也不清楚.
坚决不搬!就是要争这份骨气!
[03-23 22:47]正方匿名
建议搞个支持大游行,坚决抵制践踏人民权力的行为!
[03-23 17:42]正方匿名
不搬!哈哈哈哈哈,就这样住下去!
[03-23 16:53]开发商等着发财
搬吧,旁边的不是都搬了吗?现在的情况是,符合开发商利益的就是大局,你就应该服从这个大局。
我不懂法律
[03-23 09:36]我就不匿
为什么要搬?搬不搬是别人自己的事。好象没到70年吧。
透过现像看实质
[03-23 01:04]旁观者
搬与不搬是表像,开发商给多少补贴才是实际问题。反方网友们,给多少才是合法权益?你能得多少?天价就是公平正义吗?一万两银子三个馒头你买吗?当事双方拼的是商战,扯那么多口号有意思吗?
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益
[03-23 00:25]pk大王
本大王认为;把绝大多数公民的共同权益合起来,其共同的想法就是合法。钉子户如果能代表全体拆迁户的共同权益,本大王就支持。
[03-23 00:06]正方匿名
不搬.我是公民.我守法.我也懂法
你们也要捞一把吗
[03-22 23:56]双刃剑
看得出,所谓‘钉子户’不过是打作‘维权’的旗号捞开发商一把。一场闹剧而已。还看得出,有的人也想借机捞点啥。动机不同,目的也不同,借题发挥而已。 推波助澜者,大多非利益驱动,唯恐天下不乱者是也。
问一个问题
[03-22 23:16] 老顽童
反方网友们,你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唐代建造的宫廷吗,或是大请时代的王府?我想不是。应该是在新建的小区里。当初搬迁时,你们那里大多数人是什么态度? 你知道重庆‘钉子户’周围的拆迁户主流民意是什么吗,知道的说一说,好吗?
[03-22 18:19]正方匿名
"钉子户"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了吗?法院凭啥如此判决?
当行政和司法勾结时
[03-22 18:13]正方匿名
所谓的“钉子户”并没有危害社会,别人愿不愿搬迁是他自己的事,法院凭什么判决限期搬迁?
[03-22 17:23]正方匿名
网上的网友不了解实情是可理解的,不过重庆本地不少人都认为钉子户要求过份了,据说为该房评估的是200百万。该地规划为商场,该房位于商场中间,钉子户要求得到同位置同向的门面完全不可能。按重庆的价格,还没有哪个拆牵户得到这么多,据我了解的一般就十来万。
[03-22 16:07]正方匿名
楼上的是人说的话吗?别人家的早就被推土机推了,那么这唯一的一家也该推了是这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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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到最后,等着强制执行。
[03-20 11:37]
已经牛叉了这么久,抗衡了这么久,不在乎再多三天,业主如果稍微有一点妥协的意思,也不会拖到现在,弄到房子跟孤岛似的,非要会凌波微步才能上去。就凭这一点,业主也会死磕到最后,等待法院的强制执行。
反方观点
路过
[11-05 10:18]老衲
呵呵,那图片真有意思~说的也真有意思~孤岛和凌波微步都出来了。法律和制度就是为老百姓设计的,为权利服务的,初中都学过了,这老哥看来是没上初中啊,,,不服从?找死啊,不过你的精神我欣赏,就像上面说的已经牛叉了这么久,抗衡了这么久,不在乎再多三天,呵呵~
[04-05 14:37]登峰斩龙
她们如果败了,明天我们的家也会因公益利益而被强盗拆除。以后我们就要扒马列路了~~
孤高的丰碑
[03-24 18:55]反方匿名
那不是一栋孤零零的破房子。那分明是傲立于冰霜中的一剪高洁的寒梅,是中国百姓反抗权贵强权,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不朽纪念碑。
去他妈的合理补偿就要搬迁
[03-24 13:27]反方匿名
本来就是开发商与私人之间的事情,合理补偿?什么样的为合理补偿?不愿意搬迁就是不愿,你那不是强买强卖吗?真的要是合理了,还会不搬迁吗??
[03-24 12:14]反方匿名
都说百姓有些盲目,我不觉得。因为我们还知道为了生存,为了不公,用自己去挑战这些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也有找关系托人的平等,不过你没有这些开发商有钱,所以我相信你必死,不过要向你致敬,革命那有不流血牺牲?历史会记得你们。再回过头来说说那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你们继续这样冒天下之大惟,只会激化我们仇视你们的心情。算了吧,再谈谈一下,就当扶贫,少买一辆车,少养一个妞,钱不就出来了吗。坚持下去,你们是拆了房,也拆了民心。
当然不搬了
[03-24 00:03]小叶
政府就要支持这样的公众行为,不然各种事就由公家说的算有什么意思呢
不搬
[03-23 21:09]反方匿名
我个人认为,我们这边有家工厂要征土地,差点出人命呢!所以我觉得老百姓的利益应该也要有人关注下,起码也要保护弱小.现在不是提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不要做让农民流泪的事就足够了,还什么权益????太空洞了.
[03-23 16:50]就是不搬
支持杨武兄,就是不搬。钉子户的出现并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而是政府和开发商自己乱搞造成的,拆迁前问过我们吗?凭什么你们看上了,扔两个钱,我们就必须离开自己的家。
标准
[03-23 15:35]法理
这种现象当今社会存在很多,焦点还是一个利益问题,如能彻底的解决利益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就这类事件来说,我觉得首先政府在决定对某一地区进行规划时,应该全面彻底的了解民心民愿,站在宪法的角度上,此类事件应该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拆迁前政府应该给出一个补偿标准。正是这个标准的高低决定了公民到底愿不愿意配合政府。所产生的费用,应有政府和开发商均摊。 这样做虽然会打击开发商的积极性,也许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但我想真正和谐的社会,不是把虚有的繁荣和业绩建立在广大公民的痛苦身上的。
回"透过现象看本质"
[03-23 15:10]一知识分子
我不明白,你说啦,半天,不知道你是支持搬还是不搬。首先告诉你,本质问题是房子是人家吴户主,不是别人的,公民的物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你明白吗,这是原则问题。 给我们的现象就是开发商要拆迁吴女士的房子,表象不仅采取了断水、断电、断路等强霸流氓做法,而且动用了法院,这是社会关系,其本质就是不按照国法办事,超越了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和物权法,强权大于法。 “天价就是公平正义吗?一万两银子三个馒头你买吗?当事双方拼的是商战,扯那么多口号有意思吗?”什么叫扯那么多口号,我们创造和谐社会,要求和谐难道错啦吗,你做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如果你以这个心态对待社会的不公平。我想,当你有什么挫拆的时候,将变成“狗不理”的局面,甚至众叛亲离。因为你对社会,对人民没有什么贡献,也就是一个“行尸走肉“。
[03-23 13:49]反方匿名
公民私有财产应受保护!
支持
[03-23 12:53]反方匿名
这是中国公民应有的权益!
注意安全啊
[03-23 12:38]反方匿名
坚持斗争, 也要注意安全啊,
壮哉杨武
[03-23 12:35]凤舞九天
老蒋故居千层饼,老外行宫磨坊棚,沪上武定今犹在,重庆铁马幸有钉。壮哉,杨武,怒哉,雄起!!!!
兄弟,全国人民支持你和开发商干
[03-23 12:31]幸福小麦
不管你是对是错,钉子户都是弱势群体没有人保护。如果有人保护有人考虑你的利益,那么就没有钉子户了,就好比三峡工程没听有一个赖着不走的钉子户。说明什么。没有钉子户只有无良无德的开发商,三峡是大工程,国家是开发商,自然老百姓个人的利益有根本保证,中国劳动人民是善良的。举家搬迁不也挺顺利的吗。为什么你那个破工程就出了个钉子户了。不是人的问题。 我呼吁网络和舆论媒体支持一个钉子户。遣责无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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