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进展 |
境外机构驻华代表也需“无罪证明”
8日,广交会在其官方网站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境外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代表办理进馆证时,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境外采购商办理进馆证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包括港澳身份证或回乡证,台胞证,国外护照,国外永久居留证或有一年以上境外有效工作签证的中国护照)。
与会客商不能带翻译进馆
《紧急通知》还要求,与会客商不能携带自己雇请的翻译进馆,如需翻译请向大会翻译中心联系申请……【详细】
| 事件各方说法 |
参展商:异地户籍办来不及了
徐先生虽然已到深圳几年,但户口一直还在老家陕西省榆林市,按要求他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才能申办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他作为参展商还必须提前三天进会场布展,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举办方:综合考虑安全为重
新要求出台的原因是鉴于西藏事件,而且奥运会日渐临近,综合多种因素考虑,大会才提出此要求,一切以安全为重。组委会规定本届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员都必须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包括参展商、采购商、筹展和撤展工作人员,但国外采购商除外。
公安:出国留学才需证明
一般只有办理出国、留学、入职、提干等情况下,才要求到公安机关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商业活动上要求开此证明,他们觉得不可理解,但不排除举办方考虑到奥运会即将举办等特殊情况。
律师:此规定无法律依据
广东鹏证律师事务所郑德刚律师认为,参展商不是个人行为,代表是企业,犯罪记录是对个人审查,如此规定范围过宽;参展商实施职务行为,此规定没有必要;从法律上说也没有法律依据。若是出于安全考虑,组委会做好安全保卫,进场做好安检防范工作即可。
| 网友观点: |
观点一:规格很高级,规则“很低级”
网友来自IP 60.168.40.*:这条规定简直是莫名其妙。出发点的确是好的,但感觉很粗暴无理。我作为公司的技术和外贸业务骨干原本要去参加这次广交会,但是公司考虑我的户籍在青海老家,显然不可能来回折腾一个多星期回去专门办这样一个“无犯罪证明”,决定让几个户口在本地的年轻人去,让人很无奈何。
网友来自IP 59.39.41.*:商业性展会必须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参加,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是根据中国什么法律?如果没有,这条规定就是违法!因为公民没有任何义务自证清白。
网友来自IP 218.7.171.*:我明白主办方的出发点是好的,想保证广交会的顺利举行,但采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就能保证安全吗?对此我很怀疑。一个人想不想犯罪,会不会搞破坏活动,和他是否有犯罪记录是没有绝对关系的。
网友来自IP 218.15.22.*:以前没有犯罪记录就能确保他们现在、以后都不犯罪吗?如果有人真想破坏广交会,主办方检查无犯罪证明没用,需要的是加强安保力度。
观点二:在安保上做文章,情有可原
网友来自IP 59.54.33.*: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在任何交易会中有犯罪记录的一方,任何商家都不愿意与其进行交易。广交会能开始注重交易信用,这不失是完善展会信息的一次良好开始,希望能将商家(而不是个人)的信用犯罪公之于众,作为交易参考,打造安全,信用的广交会品牌,创造良好的交易投资环境。
网友来自IP 116.30.156.*:其实主办方也有难言的苦衷,这样做对谁好处?当然是参加交易会的众商家。开无犯罪记录又不要钱,这里面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唯一的解释就是有关部门想进一步加强展会的安保工作,确保为所有参展商家营造更好的交易环境。所以,大家应该理解。
网友来自IP 218.80.28.*:广交会这样的大型交易会,早就应该在预防突发事故上采取安保措施了,这是国际惯例并非歧视。能对想犯罪的起阻吓,这对大多数守法的商家是有好处。
观点三:保证展会治安当需良策
路见不平:要保证展会治安,应该多想想其它实用的方法,而不是仅仅凭一张空头证明。怕有人搞乱,加强防范,是好想法。可是不能一根竹竿打翻一条船啊!就算某人有犯罪记录,只要改过自新,仍然是一个好的公民,怎么可以这样以不良记录评价人?
墨疯:和谐,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安全,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不过,广交会组委会在尊重人格、倡导法制的今天,还用“有罪推定原则”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用“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简单粗暴手法保障安全,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网友来自IP 218.20.230.*:有一个好办法,将参展人员的信息报给组委会,由组委会通过网上发函给各地的公安部门就可以了,又快又省事,而且真实可靠。
达人评论: |
自证无罪何以保障广交会安全? (刘长锋 媒体评论员)
个人履历、毕业证明,甚至身份证、户口本都可以造假,一纸“无罪证明”又怎在话下?如此一来,一些远在异地的客商,无奈之下,仓促弄来甚至是伪造虚假的“无罪证明”,缺乏公安机关严肃的认证,甚至根本没有任何认证,岂不更像是“自证无罪”……【详细】
广交会要“无罪证明”干啥用? (司振龙 准媒体评论员)
姑妄言之,假如参展商中真有那么几个“不安全分子”的话,捧着“无罪证明”的“不安全分子”无疑更具破坏性。一纸效力甚微的证明并不能代替会场有效的安全防范,反而很有可能蒙蔽原本应该雪亮的眼睛……【详细】
广交会安全不能指望“无犯罪证明” (新京报评论)
这种“证明监管”暗含着某种懒政思维。要求进馆人员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其说是严格的安全管理,不如说是在管理上偷工减料。其害处更在于,不顾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不计成本地增加社会成本。隐藏在表面作为背后的恰恰是某种不作为。毕竟,搞好公共安全,更需要的还是“技术含量”……【详细】
“无罪证明”凸显僵化户籍制度之弊 (魏文彪 媒体评论员)
在僵化的户籍制度背景下,我国有大量人口过着人户分离的生活。他们不但像无犯罪记录这样的证明需要回原籍办理,在出国办照、购车上牌、安装固定电话、子女参加高考等事项上都遭受户籍“拦路虎”。所有这些不但给异地户口的人们工作与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使他们的利益遭受损害,也使得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而广交会要求办理无犯罪证明带给异地户口参展商们的困扰,不过是僵化户籍制度给民众与社会利益造成损害的一个缩影,是僵化户籍制度之弊害的一种折射与展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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